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Writing guidance
Requirements for labeling and description of references
Time:2020-02-12 Source:YiNanBingZaZhi

本刊参考文献著录实施GB/T7714-2015《信息与文献 参考文献著录规则》,按照参考文献在正文中出现的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标出。正文指明原始文献作者姓名时,序号标注于作者姓名右上角;正文未指明作者或非原始文献作者时,序号标注于句末右上角;正文直接述及文献序号将之作为语句的组成部分时,不用角码标注,例如:手术方法按参考文献[8]。 图中引用参考文献,按其在全文中出现的顺序编号,在图的说明或注释中予以标注,图中不应出现引文标注。表中引用参考文献,按其在全文中出现的顺序编号依次标注;或在表中单列一栏说明文献来源,该栏应列出文献第一作者姓名,在姓名右上角标注文献角码。

参考文献表应按正文引用先后顺序用阿拉伯数字加方括号排列于文后,参考文献著录项目要齐全。同一文献作者不超过3位者全部著录;超过3位者只列前3位,后依文种加“,等”的文字。 文后参考文献表中,中文期刊用全称;外文期刊采用缩写形式,以《Index Medicus》中的缩写式为准。

引用参考文献应是作者亲自审读过的、近5年内的国内外有影响力的期刊文献,尽量少引图书著作;每条参考文献应标注数据对象唯一标识符(DOI);在引用参考文献要避免只引国内文献或只引国外文献的倾向。